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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网域名转入政策变更通知
尊敬的客户: 新网(xinnet.com)域名转入政策最近做了调整,必须由原域名代理同意转出,并进入新网业务平台—商品管理—[转换域名管理权转出]处理。 如果要转入我方请写明转入我方代理ID:agent37606,E-mail:web@hx008.cn。 原域名管理MYDNS转入不再有效,特此通知。 (一般而言,只要符合各商家政策,代理商都会同意转出,请需要转入的用户联系原代理商谈转出即可) 华夏互联 2008年9月8日
2008-09-08